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宠物权利的提升,是挡不住的历史潮流

  宠物权利的提升是不可避免的潮流,“血腥执法”才是问题的关键

  在“打狗”这个问题上,道理其实并不复杂,不需要太多争论。只要不是极端的狗粉和狗黑,大抵都能认可以下4点:

  1、宠物犬也可能有攻击性,咬人后果严重;

  2、对于宠物犬,尤其是咬人后果比较严重的大型犬,狗主人不拴绳,不照看好,就是对其他人的生命健康不负责,也是对狗的安全不负责;

  3、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大于狗的生命权利,当狗威胁到人时,要首先保护人;

  4、对于狗的处置,不应该过于残忍、血腥,如果可以不扑杀,就尽量不扑杀。

  认可这4点,有这种程度的共识,其实就够了,没必要有过多的争论。无非是偏向狗粉的会把重点放在第4条,而偏向狗黑们的则强调前3条。但绝大多数吃瓜群众对于这4点都是认可的。

  有少数狗黑对第4点并不认可,这是重点值得说说的。比如一位警察在知乎上就表示,人民警察帮助的是人民,不会去保障狗的权利,甚至从成本角度考虑,认为“扑杀一条无主无证且扑咬路人的狗,路人求助警方,警察将其击毙,最省钱省事的做法就是用钝器将其击毙。”

  这个说法是大有问题的,的确,人民警察的职责目前并不要求保障动物的权利。但是,把动物当街打死,是种暴虐的行为。这种视觉上的血腥,本身就会伤害许多人的心理情感。而且,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有饲养宠物的行为,人们与宠物之间的亲密联系,也会不可避免地会加重猫狗等动物被虐待、被杀死时,人们所感到的不适。人们越来越无法容忍这种不适,这就足以构成警察谨慎处理动物的理由。

  这可以说是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都会经历的过程。我国台湾地区也曾经历过对流浪狗“格杀勿论”的阶段。但你可想象得到,随着2016年《动物保护法》的修正通过,如今在台湾对流浪狗实行“安乐死”都不行了,今后只有罹患传染病或者重病经兽医确认无法医治的犬只,才可以实施安乐死。

  为什么会这样呢?这是因为一部叫《十二夜》的纪录片让台湾民众了解到,动物收容所内环境恶劣,狗挤在一起生活,窄小的空间,粪便、血水四溢。有些狗死掉了,尸体没被发现,直接在笼子里腐烂,活着的狗则害怕地大叫、哭泣或互相攻击。这样的景象让台湾人极为受不了,因此犬只在收容所内安乐死,也不被允许了。取而代之的做法叫TNR,这是一种较为人道的管理办法,是英文Trap(捕捉),Neuter(绝育),Return(放回原地)的缩写,视情况在绝育后可能还会添加注射疫苗环节。采用这种方法,既可保全流浪狗性命,又可控制其数量。

  国外宣传用TNR方式治理流浪狗好处的材料这是一种麻烦得多又成本非常高的做法,但在很多人看来,为了满足人类的慈悲心,值得。

  从这个角度来看,“狗权”或者说动物权利的提升,是不可避免的事,在中国同样也如此。知乎用户“帕妮妮”表示,“回顾发达国家宠物经济的发展历史,有两个较为普遍的现象:1)当人均GDP达到8,000美元,宠物产业就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;2)宠物产业的发展与该国老龄化水平呈较强的正相关关系。对比中国目前的情况:1)人均GDP达到53980元(8100美元);2)人口老龄化率超过10%并将持续提升。”所以,中国饲养宠物的家庭会越来越多,这是必然的。

  新发布的《2017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》显示,饲养宠物的家庭,比例在快速提升

  新发布的《2017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》显示,饲养宠物的家庭,比例在快速提升

  在这种情况下,理性或不理性的宠物爱好者都会大量增加,眼睛光盯着极端狗粉来抨击意义并不大。再加上对血腥虐杀行为持否定态度的人不限于养狗者,人们毫无疑问更应该重视“无情执法”的问题。

  先进的执法经验可以让很多争论变得毫无必要

  所以,在这样的情况下,给长沙的当事派出所赠送锦旗就显得相当尴尬了——当事的派出所已经表态,以后要考虑改变具体的执法方式。这是一种令人赞许的态度。

  针对网友议论处理金毛的具体手段,长沙警方表示今后要总结,改变具体工作方式

  警察部门甚至应该预期到 ,关于犬只的应对,或许要成为未来的“宠物社会”下主要的工作项目之一。这并不是在浪费执法资源,而是在一定的社会发展状况下,人们有这个需要。那警察部门就是需要在执法方式上,适应形势的变化。

  美国的动物管制官在训练如何用“动物诱捕杆”控制犬只

  美国的动物管制官在训练如何用“动物诱捕杆”控制犬只国外常用的控制动物工具——“动物诱捕杆”(Animal Control Pole)

  国外常用的控制动物工具——“动物诱捕杆”(Animal Control Pole)

  其实,参照下国外处理同类事件的手段,就会发现很多争论真的完全没有必要。在美国,对付不受控犬只的官员叫做动物管制官,是执法部门的一种,有些地方也隶属于警方。动物管制官只要经过严格的训练,使用一种被称作“动物诱捕杆”的工具,就可以人道地控制住犬只,并不难办。制服犬只之后,就可以塞入笼子里带走,另行处理。这不就是一种可以完全避免争吵的做法吗?中国的警察,理应摈弃当街棒杀动物的做法,学学先进经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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