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首页 > 宠物护理 > 宠物饲养

男子夜银狐犬跑时被泰迪绊倒受伤,狗主人被判赔偿1.7万余元

男子夜跑时被没牵绳的泰迪犬绊倒受伤,狗主人如何担责?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得悉,近日,该院审理了这起豢养植物损害责任纠纷案,判决宠物主人赔偿被宠物绊倒的周女士1.7万余元。上海宝山法院引见,2019年3月某日晚上,周女士在宝山区某路途夜跑时,与陈先生夫妇二人所豢养的中型泰迪犬相撞,致周女士倒地受伤。周女士受伤后至医院停止治疗共破费医疗费6000余元,陈先生夫妇垫付医疗费2500元。经鉴定,周女士左肘因故受伤,建议伤后休息90日,养分30日,护理60日。出院后,周女士与陈先生夫妇就赔偿事宜沟通未果,便将陈先生夫妇二人诉至法院。庭审中,陈先生夫妇二人辩称,二哈士奇多少钱人所豢养的狗为泰迪杂交种类,重约20斤,高约30公分,事发时请求狗证的手续曾经递交相关部门,但是狗证还没办上去。事发事先狗绳没有牵,爱犬和和其他两条狗在打闹,被告在马路边上跑步,但不清楚是自家的狗还是其他两条狗将被告绊倒。但依据事发事先被告周女士报警后的公安讯问笔录,二人称是二人所豢养的狗在往回跑的时候,将周女士带倒受伤。上述陈说有其签字确认,系其真实意思表示,且亦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是其他狗的缘由致周女士受伤。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以为,违反宠物管理规则,未对植物采取平安措施形成他人损害的,植物豢养人或许管理人该当承当侵权责任。该案中二原告作为狗的豢养、管理人,未对狗增强管理,并采取必要的平安防备措施,任由狗在公共场所自在活动,致使与在路途上正常跑步的被告相撞,致使被告倒地受伤。对此,作为狗的豢养、管理人,二原告应对由此所形成的结果向被告承当赔偿责任。据此,上海宝山法院判决原告陈先生夫妇赔偿被告周女士医疗费、养分费、误工费、鉴定费、律师费等费用合计1.7万余元,与其先行垫付的2500元相抵后,还应支付被告周女士赔偿款1.5万余元。判决后,陈先生夫妇不服提出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
本文由发布,不代表宠物资讯网 - 宠物知识,宠物百科立场,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:http://zhongyuhe.com/gsyl/lzyl/22855.html

留言与评论(共有 0 条评论)
   
验证码: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微信号:weixin888

工作日:9:30-18:30,节假日休息